化学学院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徐超 发布时间:2022-09-27 14:48:14 点击次数: 来源:

为做好我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兼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裴勇

副组长:舒洪波

成员:刘黎、龚行、李涛海、谢轶羲、陈华杰、曹靖、邹晓轩

2、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李涛

副组长:王果 

职责:负责学院推免复试过程,包括疫情防控工作在内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

组长:各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

组员:各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

职责:具体实施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本科专业与拟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具备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三、接收推免类型、专业、人数

序号

硕士点代码和名称

接收推免生人数

1

070300化学

3

2

085600材料与化工

2

接收人数仅为预测,实际接收人数以最终录取为准。

四、奖励政策以当年执行奖助学金文件为准)

1、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享受学校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后两年按照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确定)和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优先提供硕士推免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2、硕士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优先列入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优先推荐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优先推荐本校硕博连读等。

3、优秀硕士推免生还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励、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等。

五、申请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中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或联系学院预报名。(学院复试QQ667965254

2、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并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94976137@qq.com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1);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必赢bwi437,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六、复试

我院拟于20221015日前完成复试,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位申请者关注我院官网公告(化学学院网址:/或电话通知。

1、复试内容:全面考核申请者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2、复试形式和时间:复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外校学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远程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会另行通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分值: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取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

1、录取要求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内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接收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1、我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有直系亲属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

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化学学院进行联系。

九、其他注意事项

1住宿、学费等其他事宜,请以2023年招生简章为准。

2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联系方式

0731-58298608(徐老师)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2022927

附件1湘潭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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