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及要求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0-17 00:00:00 点击次数: 来源:
一,团校结业,参加班级或年级党章学习小组学习,本人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人)
二,团支部推优,被推优的基本条件:
1,入党动机端正,积极要求进步,对党有执著追求;2,团校学习表现良好,正常结业.3,,参加了班级或年级党章学习小组学习,表现积极.4,品行端正,为人正直,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5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奉献精神;6,学习认真,态度端正,无缺课现象,学习成绩为班级上中上水平,且被推荐的前一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累计重修课程不超过2科次;7,同等情况下获得院校奖励的可优先推荐.
三,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四,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已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各个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五,填写< < 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 <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六,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 <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七,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党校学习,符合以下条件者列为培养考察对象:
   1,党校学习认真,无无故缺课现象,学习成绩优良;2,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表现突出;3,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地对待荣誉得失;4,严格要求自己,集体荣誉感强,在所在班级各方面表现的较好,能起很好模范带头作用;5,担任一年的社会工作,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受到同学们的好评;6,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班上中上游,且前一年无重修现象.
八,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5)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制定培养计划.
  (6)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骨干培训班学习.
  (7)考察对象每三个月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8)每学期考察,培养总结一次;
  (9)培养考察时间不少于一年.
九,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考察对象经过不少于一年时间的考察培养,符合以下条件者,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通过团校,党校,党校骨干班学习并结业;2,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有着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纯正;3,担任社会工作积极肯干,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威信;4,考察期间表现突出,能圆满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5,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位于班级前列,考察期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获过校级以上奖励(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青年志愿者,三好学生,优秀班级干部);6,按时通过英语四级、
十、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十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十二、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三、支委会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十四、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明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如党章学习小组情况、学校党校学习结业证书、思想汇报)和考察材料、学生的学习成绩报党委审批。.
十五、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六、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七、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八、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和领誓、监誓人名单;
  4、新党员宣誓;
  5、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6、党总支部(支部)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7、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十九、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二十、预备期满
  如果考察合格,则可以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如果考察不合格,可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学生党支部    
                                                                  2006-6-24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化学化工大楼)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51,58292449    传真:0731-58292251,58292449     邮箱hxxyuan@xtu.edu.cn
Designed By Spheric Studio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