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骨干培训班学员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0-17 00:00:00 点击次数: 来源:
一、基本条件
1.入党动机端正,积极要求进步,对党有执著追求;
2.团校、党校学习表现良好,正常结业;
3.品行端正,为人正直,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4.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5.学习认真,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为班级上中上水平,且上一学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累计重修课程不超过2科次,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6.严格要求自己,集体荣誉感强,在所在班级各方面表现的较好,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7.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受到同学们的好评;
8.在团推优名单内;
注:若团推优成员在考察培养期间表现不好,违犯校规校级,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从团支部内其他人团员中推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被评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者。
    (2)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3)在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方面表现突出者。
    (4)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得到学院(含学院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或院级以上组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者。
二、推选程序
推选会议以团支部单位负责主持召开,党支部要派此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人负责指导。具体时间、地点由团支部和党支部协商。由团支部书记担当主持人,若其在推选范围内,可由组织委员担任。
流程:
1.由有意愿参加党骨干班学习的优秀团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主要指出自己的进步与不足;
2.党员介绍被考察人在考察期间的表现情况;
3.部其他成员对其进行评价,反应意见;
4.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宣传委员及党支部成员负责统票与计票。
注:到会人员应不少于本班人数的2/3,否则会议取消。
各团支部将推选结果以书面形式上交院团委,要写明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年龄、民族、籍贯、联系方式、获奖情况及其日常生活的表现请况。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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