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必赢bwi437建设若干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02 10:34:16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20221 

化学学院必赢bwi437建设若干管理办法

为推进学院必赢bwi437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以实现学院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任教师的引进

(一)学院必赢bwi437采取外面引进与本院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从国内外高水平的大学和研究所引进优秀人才。人才引进的标准根据国内外发展的形势可以作适当调整。

(二)专任教师引进的科研成果要求

作为专任教师的求职者,需具备博士学位。对于从事基础及基础应用研究的专任教师应聘者,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分区二区(或影响因子 > 3.0SCI论文4篇以上、或影响因子5.0以上SCI论文3篇以上、或在NatureScience期刊及其子刊、化学和材料类顶刊JACSAngew Chem. Int. Ed.Advanced Materials等相同档次的杂志发表1篇论文 + 影响因子 > 3.0 SCI论文1篇以上。对于学院学科发展所需的应用研究型人才可适当降低科研论文的要求,需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和担任企业技术研发团队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经历。

(三)本院博士生毕业留院工作的规定

为优化师资结构,适当控制留院博士比例,每位导师培养的博士生留院工作 6 年内不得超过人(从本院博士毕业后到湘潭大学以外的单位工作年以上的除外)。

专任教师引进程序

1.学院人事负责人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应聘人员进行条件资格审查,初步拟定人选;

2.所在教研室就拟引进人选进行初步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

3.学院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拟引进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德育品质、学术水平和教学表达能力等,最终确定引进人选并上报学校管理部门。

 

二、关于其他岗位职工转为专任教师岗位的规定

对于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申请人,经教研室和学院讨论同意方可转为专任教师岗位。

 

三、关于职称评定中论文成果的认定

同一篇论文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只能归一人使用。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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