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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8 09:01:21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20189

化学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方案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学院的生存和发展。建立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利于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转变教学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也有利于学院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实现协调发展,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为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湘潭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1220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

1.人才培养目标系统。目标系统体现了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与要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其主要监控点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方向、教学基本设施设备条件等。

2.人才培养过程系统。过程系统反映了教师教学工作生的主观能动性,是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主体和重点,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其主要监控点为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环节,包括教材的选用、授课计划制订,师资的配备、教学形式与手段、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毕业实习管理考核等。

3.人才培养质量系统。质量系统的全面评价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最大动力,是评价教学质量的客观指标。其主要监控点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包括试题库标准、课程考核合格率、专业技能竞赛获奖率、毕业实习评价、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与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等。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结构

教学质量运行机构由院、教研室二级教学管理机构组成。职能包括:组织落实各项决策任务,协调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计分析执行结果,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汇报、反馈信息。

根据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各项评估方案,对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的监督检查,收集、分析、处理各种教学信息,把教学评价过程融入日常教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对收集到的本科教学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快速地整改,总结经验教训。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体系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领导机构。院长是本科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教务干事负责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学院还成立了由全体院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及其专业负责人组成的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教学重大决策,教学计划修订与实施监管。学院教学督导成员、教学信息学生联络员负责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信息反馈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各项质量保障工作。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

教学规章制度建设完善,涵盖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运行、质量监控等各个方面,并在教学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的意见》等,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制定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方案》和《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完善了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实现了对本科教学质量关键环节的监测与管控。

(五)教学质量监控的方法体系

教学信息监控 通过日常的教学秩序检查、评价教评学、师生座谈访谈会、教学督导和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等常规教学信息收集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主要采用以下具体措施:

1)教学秩序检查。学院教务办和学工办在期初、期中和期末时组织教学秩序检查,掌握教师和学生的教学纪律情况。学院教务办定期公布检查情况,严重情况及时向学校教学分管校长汇报。

2)教师评学。学院不定期地召开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座谈会,就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征求改进意见。

3)学生评教。学院根据学校规定,要求学生对所有课程进行网上评教,由学生在自主状态下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学院对评价情况进行跟踪与处理,由各教研室根据情况与教师进行必要的沟通。对于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建议下一轮接受课程教学任务时做适当调整。

4)教学督导信息反馈 教学督导专家根据其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教学准备工作情况、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等,学院按照督导组反馈教学督导的有关信息,由各教研室反馈至教师本人并提出处理、改进意见。

5)学生座谈会 学院教学督导组、各教研室要定期举行学生访谈或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学副院长和相关老师,对于问题突出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

对所有教学活动和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教学改革方案实施等进行经常性的随机督导和反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阶段性教学检查 学院委托督导组组织好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质量全面检查。期初主要检查教学文件和教辅材料的准备情况;期中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作业批改、实验实习、辅导答疑等;期末主要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期末教学秩序、考试安排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各项教学文件整理归档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及实验设备维护使用情况等。

2)听课 依据学院的听课管理制度,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成员、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对课堂教学等教学环节进行监督、指导,认真做好记录,客观评价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并及时向授课教师学院教务办反馈教师授课情况。学期末各系(部、中心)将听课情况汇总后交学院教务办备案。

3)教研室活动检查 教研室要按学校要求组织教研室活动,每学期应安排不少于2次教研室活动。活动形式要多样(包括集体备课、讨论、学术讲座、参观学习等)并做好活动记录。学院教务办委托督导组每学期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4)考试环节管理督察 各学校依据学校课程考核工作规程,加强对命题质量、试卷管理、考场秩序、考风考纪等环节的督查,确保上述各环节的考核质量,确保阅卷、成绩登记和报送以及试卷分析等环节的准确性。

(七)教学质量问题的反馈与处理

1)学院教务办是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收集中心。教务办要高度重视收集、分析和整理教学督导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组、教师和学生反映的各类教学信息,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拓宽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及时分析、梳理有关教学方面的信息,为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教学质量信息定期反馈给督导专家、教研室和相关教师,促使学院、教研室和教师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对开展教学监控、教学评估、教学激励、教学效果分析等有关工作的结果和总结及时通报全院师生。

2)教学督导专组在实施督教、督学、督管的过程中,发现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问题,应当及时与当事人和教研室共同了解缘由,帮助分析问题实质,指导采取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回访。对于重大的质量和管理问题,应当及时向学院教学分管领导反映,提出改进与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3)学院教务部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教学质量问题以及收到教务处、教学督导专家委员会反馈的教学质量问题时,要及时核清事实,分析原因,制定帮扶和整改措施,并指导专人落实督察工作。

4)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教学事故的,学校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修订。

 

 

 

 

                                                    化学学院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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