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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制度(修订版)(新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8 08:54:41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202111

化学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制度(修订版)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毕业生就业信息、工作表现和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适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在《化学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制度》(湘大化院发20185)的基础上,根据近年实施具体情况,再次修订,形成新的毕业生跟踪反馈制度。

一、责任机构与责任人

学院学工办:负责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组织访谈与座谈;

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制定调查问卷内容,并负责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

二、反馈周期

2年1次。

三、跟踪反馈对象与覆盖面

跟踪反馈对象为毕业5年后的往届毕业生,每次调查的覆盖面不低于30%。

三、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调查问卷、访谈、座谈等方法。

四、调查收集信息

了解毕业生工作状况、社会和企业对本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征询毕业生对专业培养目标的看法及其达成情况意见,了解毕业生已具有能力素质水平情况,征询毕业生对专业教学、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及其他必要信息。

五、具体流程

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设计调查问卷和确定访谈座谈内容,由学院学工办负责通过网络社交平台、邮寄等方式向往届毕业生发放调查问卷,并收集整理调查问卷数据,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访谈邀请校友返校座谈。

专业负责人收集调查问卷结果访谈记录和座谈纪要等反馈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往届毕业生调查总结分析报告》。

六、评价结果使用

专业负责人召集专业教师,公布毕业生反馈信息和往届毕业生调查总结分析报告,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形成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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