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基础实验室管理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30 15:52:08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 2021 ] 2号)

化学学院基础实验室管理要求

1、实验室责任到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实验开始前,实验人员必须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和药品,且保证实验所需的仪器和药品能正常使用,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3、实验进行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全程在场,随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如:仪器故障、药品消耗完等)。

4、实验助教必须做好预备实验,熟悉实验过程,熟练仪器操作,并进行过实验相关注意事项的培训。

5、实验任课老师必须能熟练操作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设备。

6、在实验中使用明火(如酒精灯、酒精喷灯、电炉等)或有高温高压的过程,实验任课老师必须全程在场。

9、实验结束后,实验任课老师督促学生做好废液、废瓶分类收集以及实验台面整理,并检查实验用到的用电设备(如水浴锅、加热套、电炉等)和水阀、电源是否关好,确认关好后在《基础实验室使用日志》签字。

4、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核查实验室用电设备、水、电、气是否关闭,关闭照明电源,并在《基础实验室使用日志》上签字确认,锁好实验室。

5、实验员认真填写好《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日志》以及《实验室工作记录》。

10、各基础实验室应做好实验药品的台账记录(包括药品种类、规格、数目以及出、入库记录等),台账至少保存两年。

11、不定期抽查《基础实验室使用日志》,发现实验人员未在日志上签字确认的,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扣罚50元,累计3次以上的,扣罚100-500元。

12、院办或基础实验中心如若收到老师对实验人员的投诉,包括:实验设备或药品欠缺,影响学生完成实验;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在岗等,经核实属实的,扣除该实验人员50元/次并在实验中心内部提出批评。

化学学院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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