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化学实验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1 15:17:38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20153

化学实验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大纲规定要求安排实验,不得随意改动或删减实验内容,特殊情况应在实验中心与教研室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报,请院相关领导批准;

二、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仔细研究实验内容,列出本实验的目的,主要基本操作和所需仪器设备,做好准备工作;

三、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做好预备实验,找出该实验的重点难点以及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有关定性、定量数据,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四、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并用合适的时间向学生讲解本实验的目的要求、仪器使用方法、基本操作方法;

五、实验开始后,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室内巡视,及时纠正学生在实验中的错误操作,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组织值日学生搞好实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实验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及时记录学生成绩;

八、实验教师应与实验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地搞好工作。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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