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8 09:56:00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20198

化学学院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规定

为提高本科教学使用绩效,特制定对本科教学经费使用办法如下:

  1. 学生实践费

    学生实践费,主要用于学生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其人均费用分别不超过生产实习费600 /人,认识实习费 200 /人,毕业论文(设计)1000 /人,论文打印费 20 /人,学科竞赛材料费1200 /项。

  2. 实习费(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是指教学实习中的交通费、耗材费、门票费、伙食费、工厂人员的讲课费、工厂收取的管理费等;

  3. 毕业论文(设计)费:是指学生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耗材、物件加工等。

  4. 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费:是指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费用。

  5. 八项教学业务费

    教学业务费:是指教学工作中支出的常规性日常费用和开展教学改革及实验室建设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了以下八项经费:

    实验室日常运行费,包括实验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费;实验费,是指教学实验中实验室开放所消耗的药品和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费、运杂费等;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即用于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的经费;教学仪器设备费,是指外购少量或自制能独立使用的教学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教器材、标本模型、工具器具等费用;

    图书资料费,是指资料室订阅报刊、杂志和购买参考资料的经费,学院教师领取教材、购买参考资料、复印等的经费;

    教学差旅费,是指用于参加教学方面的会议和进行教学调研的经费;

    行政设备及办公费,是指用于增添紧缺的办公家具、行政机电设备、电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自行车)及用于行政的工具器具等的购置费用以及维修费用,行政办公用品用具和行政印刷费,行政耗用的邮政电讯费等,额度不超过学校下拨的本科教学经费的8%

    接待就餐费,是指接待用的就餐费等,额度不超过学校下拨的本科教学经费的3%

    体育维持费,是指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运动服装的购置费,教工学生体育运动的场地租金,额度不超过学校下拨的本科教学经费的1%

    修缮费,是指用于房屋、线缆、管道等建筑设施的小型维修或装修费用;

教学改革与建设费,主要用于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需合理编制预算,不得开支劳务、礼品、接待等费用;校外专家支出的评审费用须将年度使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核;洽谈国际合作的差旅费使用计划须报教务处审批,财务处备案,并按学校规定办理出访手续。

  1.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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