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化学实验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05 09:48:32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20122

化学实验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1. 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招标、合同管理)、验收、建卡、建档、使用、调配、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

2. 实验中心所属仪器设备和器材管理体制实行负责制,责任到人。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分管仪器设备具体管理;使用人在享有使用权期间对所用仪器设备负责。

3. 仪器设备管理原则是: 坚决打破分室割据,盘活资产、充分发挥效益

4. 仪器设备使用原则是:资源共享,统筹安排,教学优先,兼顾科研,宁可用坏,不可放坏

5. 仪器设备的购置:按《湘潭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6. 仪器设备的验收:按《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

7. 仪器设备的入帐建卡: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进入渠道(购置、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卡入帐,不得滞留帐外。建帐、卡程序按《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帐、物、卡,每学期核对一次,确保三者相符。

8. 仪器设备的变更:如增值、转让、租借、调拨、报废、丢失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到设备处办理相应的手续,进行帐、卡调整,仪器领用人未办移交手续的,不得离岗。

9. 仪器设备的教学使用: 由实验课程负责人按照实验课教学日历,在开课前一学期期末将所用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现有数量、所需数量、使用时间等信息,提交具体负责分管的实验技术人员,由分管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汇总和协调,合理安排时间使用。

11.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应如实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原状,经仪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2. 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仪器负责人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每学期始未都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 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达到教育部有关考核、评估指标。

13. 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档案:仪器负责人要保证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完整无缺,仪器设备使用、借用、损坏、检查维修等纪录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仪器管理责任人建档妥善保管。仪器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借出要登记,并应按时归还。

14. 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数据库,实行计算机管理。即时在网上提供仪器设备使用状况等信息,方便师生查阅使用。

15. 仪器设备的调配、调剂:实验中心主任对实验中心所属仪器设备、器材具有调配、调剂权。

16. 仪器设备的借用:各实验室内功能室之间的借用由仪器负责人批准,实验室间的仪器设备借用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17. 仪器设备的报废:按《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18.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赔偿办法按《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19.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按《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化学实验中心

一二年九月五日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化学化工大楼)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51,58292449    传真:0731-58292251,58292449     邮箱hxxyuan@xtu.edu.cn
Designed By Spheric Studio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