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化学实验中心开放创新实验室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8 09:45:58 点击次数: 来源:

化学学院文件

湘大化院发〔20132

化学实验中心开放创新实验室细则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为了充分挖掘实验室的资源潜力,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细则。

2、凡是化学工程系所建设的实验室验收通过后,必须实行对学生和教师开放。条件具备时对社会开放。

3、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本学院的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实验室的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4、实验室开放可纳入学生教学实践环节的一部分内容。

5、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和准备学位论文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这种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这种实验让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4)学生准备学位论文的研究实验。

6、开放实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开放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

2)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可以是本课程中的没有做过的三性实验内容,所进行实验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3)实验室应具备实验室开放的规章制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参加实验室开放的学生要具有化学实验基本操作技术与技巧,要有安全意识,以保证所有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有责任心和水平较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7、开放实验室题目的发布

1)实验室自发题目

开放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题目,内容包括:实验题目、开放时间、地点、指导老师、学分数等实验具体要求。以便于和鼓励学生选题。

2)学生自带题目

学生自带题目进入实验室,原则上要经过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和指导教师的的认定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3)科研项目

学生开展科研实验活动,要由课题指导教师确定题目并提交实验室发布。学生进入实验室,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再安排做实验。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8、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协调组织。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院(系)教学与实验室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系)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9、学院设立开放实验专项基金。专项基金主要支持的范围包括:指导教师津贴、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等。原则上不列支其他费用。

10、实验开放专项基金通过申请,按照实验室实际开展开放实验的内容、工作量和成果核定审批。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材料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指导教师津贴按本办法第十六款规定,由学院(系)核定,实验管理中心审批和发放。

11、每学期结束前三周由各学院(系)向实验管理中心提出下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填写《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申请表》,由教务处组织对申报实验项目进行审定,实验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开放实验项目于下学期第一周发布,两周内完成学生报名;每学期开学第四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

12、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各学院(系)将本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照 《实验室开放项目总结报告》格式填写 ,并由实验管理中心、教务处组织 验收、 考核,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13、实验室开放时间,可利用教学实验任务以外的空闲时间进行实验。一般可以在每天下午六点到晚上十点、周六和周日的早九点到下午五点进行实验。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 全天开放 运行方式。各级重点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14、在实验室开放期间,指导教师要按照 《实验室开放日程工作记录表》要求认真记录。在项目验收时,无记录表的,本次开放项目不予承认。

四、鼓励与奖励办法

15、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计入总学分,该学分可替代选修课程学分。本学分最多不超过 3 分。对参加开放实验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由实验管理中心经过篩选,并经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认定,可作为优先推荐评审奖学金和评选单项奖的条件之一。

16、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技术评奖和参加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被认定为年度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被认定为年度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所在实验室可进一步申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集体奖等。

化学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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